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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日期:2019-08-3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软件及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区信息化建设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2、研究拟订本区软件及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监测分析本区软件及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的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本区软件及信息服务业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4、指导本区软件及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的技术创新和节能工作,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产品、信息技术在本区的推广应用。

    5、拟订本区软件及信息服务业的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和推进本区软件及信息服务业重大项目的实施;指导本区软件及信息服务业领域中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6、统筹推进本区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本区电子政务、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化和经济领域信息化的发展;协调推进本区社会信用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7、负责本区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工作,推动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

    8、负责本区有线、无线政务网络及其它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本区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参与规划、协调本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9、承担本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维护本区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本区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10、负责本区无线电管理工作;承担本区无线电频率资源和无线电台站的登记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处理本区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11、开展本区软件及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本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协调组织相关人才培训。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包括:北京市朝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1个行政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信息网络中心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7,400.0992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378.65978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439469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7,378.10119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55858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248.637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71656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32%;项目支出 26,616.92142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7.68%; 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8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1.461268万元。

    与2017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增加9,999.267147万元, 增幅57.54%,本年支出增加9,626.176196万元,增幅54.62%。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48.0787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3.5502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7%;外交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国防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教育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科学技术支出26,515.8585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7.3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2803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3896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6%;节能环保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农林水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交通运输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债务还本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债务付息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563.55029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 少10.289706万元,下降1.79%。其中: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61.93716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8.367166万元,增长7.54%。主要用于: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以及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行政人员工资。

    “统计信息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59.88932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619328万元,增长8.62%。主要原 因:主要用于信息网络中心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及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事业人员工资。

    2、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41.7238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49.276200万元,下降54.15%。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信息网络中心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

    3、“科学技术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6,515.858526万元,比2018年年 初预算增加3,947.259526万元,增长17.49%。主要用于:朝阳区政务专网、专线租用费;互联网接入服务等费用。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6,515.85852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947.259526万元,增长17.49%。主要用于:朝阳区政务专网、专线租用费;互联网接入服务等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24.280320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4.050320万元,增长76.96%。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64.94122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5.288780万元,下降7.53%。 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59.3391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9.3391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落实职工住房补贴资金。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44.38965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040344万元,下 降0.09%。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 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8、“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44.38965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040344万元,下降0.09%。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 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31.15737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 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 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 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 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30998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10000万元,减少5.179002万元。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2018年本部门未发生公务接待费;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610000万元减少0.61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2018年本部门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13099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5.700000万元减少4.5690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本部门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13099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5.700000万元减少4.56900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28275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6.17231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北京市朝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汇总)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17.6257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4.1954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73.4303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6,782.424934万元,其中:汽车4辆,146.254958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0台(套),15,904.481497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汇总)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1个,涉及金额13786.98323万元。我单位对被评价的项目从项目决策情况、实施内容、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绩效情况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检查,评价项目均达到绩效评价相关指标及要求。

    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29个,决算金额19,809.760039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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